Article 16

In force

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巡游车经营者,应当在180天内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向相应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

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审核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巡游出租客运”或者“预约出租客运”。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