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治县自治机关积极收集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建言献策,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当事先征求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与他们充分协商。

积极发挥蒙古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维护自治县自治权益及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