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二)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性、误导性的评价、咨询活动;
(四)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其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调查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