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护老年人的相应措施,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等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时,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根据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