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北洋海军遗留建筑和英租威海卫时期遗存的英式建筑及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应当实施原址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