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市风貌保护,是指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控制要素进行综合性的管理与控制,达到保护城市的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等目的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