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和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电梯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