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城市绿地根据规模、区位、景观、生态功能和服务半径划分为下列三级养护管理标准:
(一)一级养护管理标准:整体观赏效果好,植物长势健壮,疏密得当,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群落稳定,无裸露土壤。适用于综合公园、广场绿地、城市主干道绿地、植物园等;
(二)二级养护管理标准:整体景观效果较好,植物长势良好,疏密得当,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群落稳定,基本无裸露土壤。适用于社区公园、游园绿地、城市次干道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地等;
(三)三级养护管理标准:整体基本达到景观效果要求,植物长势正常,群落稳定。适用于防护绿地、生产绿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仓储物流附属绿地等。
Local Regulations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