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适时调整。

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应当综合老年人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确定,优先将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