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市、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海岸带范围内油气勘探开发综合管理。

重点保护区内已有油气开发项目,应当依据采矿权期限制定方案,有序退出。

一般保护区内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标准规范要求配备环保设备设施和应急器材,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应急演练,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海岸带范围内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作业产生的污染物,应当按规定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