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投资开发、人才培养、科技推广、文化教育、广播电视、旅游开发等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建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基金。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