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公安机关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可以引导当事人和解或者进行调解处理,或者经当事人同意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参与调解;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其他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选择相关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