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省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旁听公民的建议意见。
座谈会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主持,根据会议情况,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综合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旁听公民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意见,以会议简报形式分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及时梳理研究,必要时将处理情况反馈旁听公民。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