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分布在原始林外,经依法认定和公布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前款所称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以及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