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乐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峨眉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相关保护活动,增强原住居民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和生态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世界遗产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世界遗产的行为。

对保护世界遗产以及在相关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