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宗教财产是指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合法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
宗教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