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林业茶叶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施用农药,减少氨氮、全磷、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