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都江堰水利工程新灌区的建设,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据都江堰灌区总体规划提出申请和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