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以及相邻区域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推进国土绿化。
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以及相邻区域建筑的高度、布局、色彩等风貌,应当注重地域特色,与乐山大佛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做到显山、露水、透绿。
凌云山远眺峨眉浮影视线通廊内的建筑高度应当符合景观眺望的控制要求。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以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文庙老霄顶历史地段和嘉州古城墙等为代表的嘉州古城历史遗存的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历史内涵,加强古城文化展示;控制老霄顶俯视历史城区、乐山大佛远眺历史城区视线通廊的建筑强度,保持历史城区与乐山大佛的景观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