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本条例所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