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