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港口设施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港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市海洋口岸和港航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