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Article 10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取水许可量及国家、省确定的用水定额,制定本区域和取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取水量和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取水、用水、排水、节水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不得隐瞒造假。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