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通过纸质、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应当采用纸质实名投票表决;在满足实名投票的条件下,可以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投票表决。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