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侨务主管部门接到华侨投诉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投诉人。对移交的投诉事项,侨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需要调查、取证、协调的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同时告知同级侨务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