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State Council
- Promulgated
- January 8, 2011
- In force from
- —
- Articles
- 40 artic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安全保卫条例
(1996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Chapter 1总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Chapter 2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
(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
(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
(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Chapter 3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
对已经办理登机手续而未登机的旅客的行李,不得装入或者留在航空器内。
旅客在航空器飞行中途中止旅行时,必须将其行李卸下。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
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
(二)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三)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
(一)倒卖购票证件、客票和航空运输企业的有效订座凭证;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登机;
(三)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四)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装入航空器。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Chapter 4安全检查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登机,损失自行承担。
已经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货物托运人不得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限量携带的物品及其数量,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
Chapter 5罚则
(一)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造成航空器失控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售客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不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收运、装入航空器的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Chapter 6附则
“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候机楼(室)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
“航空器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机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