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旅游饭店为旅游者提供的客房、餐饮、洗衣、电话、付费电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

旅游者通过网络或电话等途径预定客房的,旅游饭店应当按照预定要求作出安排。因旅游饭店原因致使旅游者不能入住的,旅游饭店应当按不低于预定标准就近安排好旅游者住宿,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旅游饭店承担;旅游者要求退订的,旅游饭店应当全额退订。

旅游饭店应当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施,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旅游饭店应当排查饭店内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置,防止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旅游饭店应当加强对饭店内旅游者个人隐私的保护,防止旅游者个人隐私受到侵害。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