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Repealed依法承包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荒地的使用权设定抵押时,须经抵押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实现抵押权时,同意依法办理征用手续;
(二)土地使用者已给予土地补偿情况。
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