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仲裁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专家咨询机构负责人人选;

(四)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五)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和除名;

(六)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的回避;

(七)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

(八)决议解散仲裁委员会;

(九)仲裁法、仲裁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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