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