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两个以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一个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划内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一个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相应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