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申请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取得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4名以上接受过考古专业训练且主持过考古发掘项目的人员;

(二)有取得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从事文物安全保卫的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考古发掘所需的技术设备;

(五)有保障文物安全的设施和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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