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在野生动物繁殖、迁徙期等特殊时期,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保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繁殖、迁徙等活动的不利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