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高耗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产、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