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需要采取综合雷电防护设计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前应当进行雷击风险等级评估。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