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现场奏唱国歌。宣誓人应当着正装或配发的制式服装。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拳心朝前,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确定一名领誓人,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拳心朝前,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拳心朝前,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报出自己姓名。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