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