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Amended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