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保护区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依法管理保护区内自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拯救、繁殖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建立自然资源档案;

(五)依法办理进入保护区手续,负责对进入保护区人员的管理;

(六)建立科普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等活动;

(七)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治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