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跟踪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整改跟踪调研报告或者监督检查报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专项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可以要求被审计部门专门作整改情况报告。根据监督工作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要求本级人民政府开展专项审计,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项审计工作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