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报送预算收支报表。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提交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政府债务、社会保障等重点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有关经济、财政、金融、审计、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规章制度及有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