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听取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关于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汇报或者通过联网监督系统发现涉及第二十三条的重大问题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可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人民政府的有关报告并进行审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调增或者调减本级预算支出安排不适当的,可以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