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国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科技成果入股实施转化活动,单位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其成果股权权益下降,经主管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