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本条例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同级公安机关负责。

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人事、民政、卫生、司法行政、教育等部门,以及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出版单位和文化部门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