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华苑产业区内的企业、政策区和辐射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向园区管委会报送会计、统计等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并出具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