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就业门路,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完善城镇就业和劳务输出的培训服务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