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拆改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为,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扣押违法施工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