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法制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