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建造公园应当以创造优美的绿色环境为基本任务。公园绿化应当科学合理地配置植物群落,注重生态和景观效应。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不少于陆地面积的65%。

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