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Chapter 3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Article 17Amended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市管河道实行河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与河流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段管理相结合;其他市管河流、渠道、水库、湖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河流、湖泊由其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8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